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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包头市私家车可以走公交专用车道,但要避开早晚高峰期。
记者从市交管支队了解到,6月1日起,包头市对公交专用车道通行措施进行优化调整。新规定执行后,包头市部分公交专用道将在“工作日非高峰时段”对社会车辆开放。
据介绍,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时间调整后,社会其他车辆可以在除早高峰7:00至8:00和晚高峰18:00至19:00时段外的其他时间,进入钢铁大街(白云路至呼得木林大街)、阿尔丁大街(阿拉坦汗大街至广场南道)、建设路(民主路至铁西环岛)、巴彦塔拉大街(铁西环岛至民生大街)公交专用车道行驶。
以上四条公交专用车道在限行时段内,车型为大中型的旅游大巴车、专用校车、救护车、消防车、执行任务的警车、作业期间的专用清障车和载客的出租车可以通行。以上车辆通行时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通行。
需要提醒的是,社会车辆行经交叉口右转弯时,按照交通信号指示在公交专用道内借道通行;借道通行的社会车辆,不得妨碍公交车优先通行。(文/记者 梁彦强 图/记者 邢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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